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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民生花园业主爱车堵大门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0

[银川]民生花园业主爱车堵大门

业主将自己的爱车堵在了小区门口长达3天

业主物业管理部门对话

一把大锁让可用车位闲置
本报记者 阎文华 实习生 赵 磊 文/图

  7月5日,银川市金凤区民生城市花园的部分业主被告知,因为停车位有限,爱车不能“自由回家”,只能自找方向。该小区目前有停车位548个,实际需要停放的车辆是438个,是什么导致了业主的爱车不能回家?谁又是小区停车位的真正权利主体?

    “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凭什么不让我们的车辆进小区!”昨天上午9时许,银川市金凤区民生城市花园社区一楼,500多位业主向物业管理部门发出质问。愤怒的业主唱起了“团结就是力量”。他们提出,罢免形同虚设的业主委员会,要求选举真正属于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究竟是怎样的矛盾让原本和谐的家园矛盾重重呢?

矛盾缘起:地面停车位出售出租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

    “我出了一趟差,回来就进不了家门了!小区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我们业主花钱买的,物业公司凭什么不让我们的车辆自由地回家呢?”何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物业业主双方的矛盾缘起于7月5日,民生城市花园物业公司通知地面上241个停车位全部出售或出租,一车一位,没有停车位的将不允许进入小区,停车费也由原来的40元涨到120元。地下停车位采取只卖不租的方式,每个车位价格6万元至10万元不等,每月交105元的能源费。

    在该小区住了5年多的何先生出差在外没有续交停车费,原本停车的泊位已经让别的业主定走了,不得已他每天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门口,像何先生这样由于出差等原因没有及时定到车位的还有不少。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民生花园的业主们每天根据车辆回来的先后顺序自觉停放,即便是深夜回家,依然能找到停车位置。而从7月5日该物业公司出台一车一位的通知后,小区里就出现大量的停车位闲置,而需要停放的车辆却无法入内。据介绍,过去该小区也是那么多车位,但大家的车都有位可停,主要是小区里一些业主长期在外工作,有的每周只回来一次,还有的甚至一个月才回来一次。从7月5日开始,小区内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和保安之间为停放车辆而吵架的事时有发生,有的业主甚至将自己的车堵在了小区门口长达三天之久。

谁是小区停车位的权利主体?

    那么究竟谁是小区停车位的真正权利主体?业主购买了停车位每月还应不应该缴纳停车费?停车位的收益应该归谁?

    该小区业主韩瑞玺向记者谈了自己的观点,目前民生城市花园小区内的泊车位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改成的、或将原有的草坪毁掉改成后出租给业主使用,由于该道路用地属于小区用地的一部分,在计算小区容积率时已经被计算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其土地使用权已归全体业主按比例共同享有。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所以,地下停车位的权益由小区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必须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并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因此,由于该种类型的停车位使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在该类停车位上收取的停车费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租金收入,该收入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另一部分为车辆看管费用,该费用归作为看管人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所有。

    也有业主认为,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综合管理费,已经包含了物业公司对业主财产的管护费用,业主的私车显然属于业主财产的一部分,物业公司应该管理好业主的车辆,无权另行收取管护费用。

停车费上涨谁来决定?

    小区停车费上涨,应该由谁来决定呢?

    记者从银川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颁布执行的《银川普通住宅物业费规定》,各小区地上停车泊位费指导价为每月60元至120元,地下车库由于开发建造成本较大,按月、按年租用,租金或售价按市场价运作,但具体价格由物业方与小区业主协商后确定,并将协商确定后的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抄送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未按此程序办事,开发商自定的价格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是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民生城市花园物业公司在2006年10月26日成立了一个由7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跟他们公司一起来管理民生花园。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宋航告诉记者:这次小区内停车位涨价的事已经跟业主委员会联系过,他们也同意涨价。

    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胡奇承认,物业公司确实找他说起过停车位涨价这件事,他也口头上同意涨价,但没有经过书面的合同也没有跟别的委员商量。但该小区业主们普遍反映,他们根本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是何时成立的,都由什么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一的张绪红告诉记者:“我也是莫名其妙地就成了业主委员会委员,近一年来,我从没有参加过任何会议,也没有人告诉我委员需要做什么工作,只是小区搞演出时物业公司有关人员会偶尔通知到我。停车位涨价的事根本不知道。”

收费纠纷,物价部门该做什么?

    因停车价格问题发生的纠纷,物价监管部门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履行职责?在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纠纷中,业主一般处于弱势,面对停车收费纠纷,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政府的有关规定?物价部门该如何监督实施《银川普通住宅物业费规定》呢?像民生城市花园小区的矛盾,在银川的居民小区时有发生,因“停车难”而引发的矛盾已经摆在了业主和一些开发商眼前。开发商、规划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做到未雨绸缪,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已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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