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消息(记者 杨瑞) 根据《威海市2007年开展物业管理执法年活动实施意见》,今年8月、9月份为“物管执法年”的检查落实阶段。近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向环翠区、高技区和经技区物管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执法,对在查纠阶段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给予严格查处。
“2007年物业管理行业执法年”是我市打造和谐物管环境的一项重要的主题活动。在经历了“执法年”活动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等阶段后,我市物管企业进一步规范化。8月、9月份,为搞好“执法年”检查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市物管办下发关于做好“执法年”检查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
物管执法和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相关部门及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都息息相关,而且执法过程环节多、执法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所以,在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落实阶段,市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三区物管部门和物管企业、建设单位等,帮助他们进行自查自纠;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确保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落实阶段各项工作的按时完成。
为搞好“物业管理执法年”活动的检查落实工作,有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和《威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边学习边查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学、查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为保证检查落实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还将强化执法手段,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必须的交通、录音、录像、照相等设备和装备。
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认真且项目繁杂的工作,《通知》特别强调,在检查落实过程中,一定要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各区主管部门首先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以及询问调查的方式、程序和内容等。要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询问笔录要真实、详细,图片要清晰,做到一事一归档备案等,建立起完整的执法资料整理登记制度。其次,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无误。履行好“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宽相济”的工作职责,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适当,避免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第三是要廉洁、文明执法。执法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不能避重就轻,要责任分明,实事求是。查处工作过程中不殉情、不枉法、不吃请,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公平、公正地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错案必纠,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要将执法过程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使员工懂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执法过程中对社会影响大、业主普遍关注的物业管理违法案件,可借助新闻传媒予以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