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级资质物业按一级收费 引发物管业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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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韩宇明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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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三级资质,物业却按一级资质的标准收费。”如果物业不给一个合理的说法,银丰山庄业主老李还是不打算交物业费了。 和老李一样,业主王先生对物业费也有疑问,因为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公司按照可提供的服务水平,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三级资质针对小高层、高层收0.6元—0.8元,而一级资质针对小高层和高层收费1.2元—1.8元。“现在物业收我们一平方米1.6元,得有个说法。” 银丰物业属三级资质,这一点济南市房管局有登记备案,物业公司韩经理也表示属实。不过对于1.6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标准,韩经理认为合情合理。“物业费实际只收取了1元左右,其余5毛钱,是小区电梯、水泵、管家式服务的费用,这两项费用我们算在了一起。”这位负责人介绍,银丰山庄住宅楼属小高层、高层,都配备电梯。由于小区建在一处山坡上,地势较高,自来水水压不足,因此物业专门配备了二次加压水泵以保证小区正常供水。此外,小区实行管家式服务,有9名管家式客服人员,而一般小区的客服人员只有两名。“这些专项服务都需要费用,现在收取的物业费包含这笔费用。”该负责人解释说,“物业资质和服务水平不是一个概念,我们服务水平到位了,在物业费上当然得有体现。”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周长鹏律师认为,电梯运营和水泵二次加压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这两项服务,物业另行收费有其合理性。“但是,这两项费用应该单独收取,财务公开并向业主明示,把费用算在一起不合适。”周长鹏说,“物业服务水平到底怎么样还得业主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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