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郑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的店面被物业处停电有十来天了。这十来天他损失惨重,而这一切都缘于一个月前的那场失窃案件。
小郑的店面位于台江区安平小区2号楼底层(01店面)。他说,约一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的店铺被小偷偷了,当时被盗物品的价值约三千元。
小郑说,当时他除了报警之外,还将此事向物业处作了反映。他认为,店面被偷理当向物业处反映。他说,店面被偷,说明物业的保安在一定程度上没尽到安全保卫义务。但是,物业处的人却认为这不关他们的事。
小郑说,从向物业处反映情况那天以来,自己就与物业处结下了矛盾。当时物业处的主任态度十分恶劣,不但把他给骂了出来,还踢了他两脚。
小郑认为,物业处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既然物业处没有尽到责任,于是,像其他曾经被偷过的店家一样,他也选择了拒交物业费。当时,小郑不交的物业费为127元。
但是令小郑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他的麻烦就来了。就在他与物业主任吵完两天之后,小郑的店面就停了电。
小郑说,自己并没有欠下电费。然而到13日为止,小郑的店面被停电约15天。
小郑说,由于没电,他食杂店的两个大冰柜就成了摆设。放在冰柜内的一大堆冷饮全部坏掉了,损失约有两千元。
不但如此,由于没电,自门无法关下来。这下可好,他每天晚上都得在店内值班。
就小郑反映的情况,13日,记者采访了安平小区物业处的主任。主任听完记者的叙述后大声地说:“谁说我们停了他的电,这都是电业局停的!你们要去问电业局。”
随后,记者采访了负责安平小区供电的台江供电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停这家店面的电。电费是委托物业处收的,跟他们没有关系。